根據《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全面核定公布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的通知》(粵文旅革〔2022]15號)要求,依法公布保護范圍,規(guī)范完善矢量數據。我局委托專業(yè)測繪公司完成15處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矢量數據的測繪工作。根據法定程序要求,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完成修改工作,現對清城區(qū)15處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進行公開征詢意見。
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
公示期限: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8日。
意見反饋方式:
1.信函反饋意見郵寄:清遠市清城區(qū)先鋒西路西湖小區(qū)文化藝術中心大樓七樓清城區(qū)博物館,聯系人:潘振清,聯系電話:0763-3348721,郵編:511500。
2.郵件發(fā)至:qyscqbwg@163.com。
3.對公示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請在公示期內以實名書面形式,請注明真實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如反饋意見信息不準確或不完整,無法及時進一步核對有關情況的,視為無效意見。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附件1:清遠市清城區(qū)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信息表.xlsx
附件2:清遠市清城區(qū)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劃定圖.pdf
清遠市清城區(qū)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