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周起,鹤山市将陆续发放10万份共600万元的电子餐饮消费券,以促进鹤山市餐饮消费,推动全市餐饮业全面复苏。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鹤山市个私协会、市餐饮行业协会举办,政府给予资金补贴。消费券拟派发10万张,分三期投放,第一期5万张,第二期3万张,第三期2万张,发放额度为600万元,均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据了解,第一期消费券于昨天派发。市民通过“鹤山发布”“鹤山政府网”“鹤山商界”微信公众号上申领电子消费券。第一期每张总价值60元,消费满100元即可出示电子消费券抵扣。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15天,单笔消费最多可使用三张电子消费券。
目前,鹤山市餐饮业复工复产近九成,有一百多家餐饮店参与活动。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古文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了增强市民的消费信心,政府和餐饮协会共同推出了餐饮消费券,市民到店消费可以抵扣现金。我们也会做好监督工作,要求餐饮店不趁机抬价,保证服务质量。市民在使用消费券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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